2006-11-08

为什么要保卫国家?——《电影人生》

  《电影人生》,英文名《The Majestic》,由我喜欢的Jim Carrey主演。今晚无意在CCTV-6看到,被其颇为不错的编剧所吸引而看了下去。然而谢幕之后,感触最深的既不是演员的表演,也不是情节的构思,而是影片所要传达的精神——我们为什么要保卫国家?

  Peter是一个青年电影编剧,在麦卡锡时代因为无心之举遭到了政治迫害,丢了工作,也和女朋友分了手。郁闷之余,喝酒开车在桥上出了事故。车子翻入河中,好不容易挣脱出来,脑袋又撞在桥墩上。等后来一个老伯在海滩边捡到他时,貌似已经失忆了。
  老伯所在的小镇,因为二战,年青人很多都牺牲了,回来的不少也有伤残。而Peter正好很像电影院老板的儿子Luke,于是大家都把他当Luke。众望所归,不是也得是了,何况还失了忆。加上见到了美丽的Luke前女友Adele,估计爱慕之心也是有的,稀里糊涂之下,也就接受了这个新的身份。后来,自己也觉得自己就是Luke,帮助老爸把停业的影院装修一新,开始了全新的生活。
  某天,“Luke”突然回忆起了自己的过去,而巧合的是,老爸也突发心脏病。Peter没有告诉他真相,老人满意而去。在葬礼上,FBI找到了Peter,随后正式将其带回了原来的生活轨迹。Peter与Adele告别,Adele托父亲送给他一本美国宪法和一封Luke最后的信。
  在听证会上,审判方意欲让Peter宣读一份认罪声明,并指证诬陷别的人。然而Peter在看过Adele的赠物以后,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,奋起抗争“麦卡锡主义”,最终赢得了舆论,并获无罪释放。影片的最后,Peter回到小镇,本欲与Adele作一次诀别,不料小镇居民全体在车站欢迎他的到来,也因此他就留在了镇上,娶妻生子。

  借助“失忆”、双重身份的元素,剧情得以展开得非常的巧妙,让人兴趣盎然。不过,这毕竟是一部严肃题材的影片,就算演员是Jim Carrey,也无法让人轻松起来。到了结尾处,在法官的锤声中,Peter慷慨宣读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情景,让人过后许久也不能平静。

  我在问自己:我们为什么要保卫国家?
  Luke保卫了他的国家,因为那是他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国家,是那自由、民主、人权,它们是美国的立国之本。Peter从一开始的软弱妥协,到后来觉醒反抗,也正是领悟到了这一点——Luke愿意为了保卫这样的国家而牺牲生命,镇上的年青人也是。但是如果Peter宣读了声明,诬陷了他人,这无异于在摧毁自由、民主、人权,或者说在宣告它们不存在。因此Peter的觉醒和反抗,同样是在保卫这样的国家。那些麦卡锡分子,打着爱国的旗号,实际上是在摧毁这个国家,在摧毁这个国家的立国之本。

  我们呢?我们的立国之本是什么?
  工农阶级?随便去街上拉一个人来问问,都知道工人和农民现在是社会上的两大弱势阶级。在这里我不愿意用“被剥削”或“受迫害”这样的词来形容,因为我还不愿意把目前社会的几个阶级放在对立面来谈问题。但是,我要说,即使用上了这样的形容词,也并不是多么言过其实的程度。
  人民民主专政?现在的情况是,立法、司法、行政这三方面的权力,都在向社会的上层群体,或者说,向既得利益集团在倾斜。行政自不消说,司法早已是富人玩的游戏,就连最标榜人民民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我们所谓的立法机构,也已经完成权贵化了。在这里我不想,也不需要举出若干证据来证明。本文只是我的感想,代表我一个草根的感觉。就凭我高中毕业之后,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一次无论何种级别的所谓“人大代表”的选举,甚至也从来没有被通知过参加这样的投票,我就知道他们代表不了人民。

  我曾经给自己找了一个保卫国家的理由:国破则家亡,为了家人,要保卫国家。
  粗看起来,的确是那么一回事。阶级斗争、共产主义的美好理想什么的,和我不搭界。但至少我的亲人,我的朋友需要我来保护。然而,我又问自己,如果国家在迫害我的亲人,我的朋友,那么,我要保卫谁?
  很明显,会出现这种悖论,就说明这种理论不是那么站得住脚。要保家,并不一定要卫国。卫了国,也不一定就保得了家。要避免这个悖论,就必须把国和家统一起来。国要由千万个有相同信念的家组成,而一旦你选择了在这个国度安家,那么就必须要认同这个国家的建国理念。这其实就是所谓的“社会契约”的一部分。这样的国度,才是人民都会去守护,会为之而献身也不惜的国家。

  那,我们的建国理念到底是什么?
  我找不出答案。难道就是现在的所谓“建设和谐社会”?一个看似很大同的理念,却空空泛泛。不死人,不闹事,有钱赚,有钱花,就是“和谐社会”?和谐社会是果,不是因,是用,不是体。这根本不是理念,这只是给穷人们画的一个饼。理念是会得到认同的,是要坚持的,要去捍卫的。而饼人人都会画,别的国家或许饼画得更好看,反正都是画出来的,凭什么吃你的不吃它的?
  我并不认为建国理念一定要一成不变。美国宪法也会有修正案,一开始决定的很可能不是最对的那个。但我不愿意见到自己竟生长在一个这样的国家,竟然让我找不到理由为之捍卫。我想这个问题一定普遍存在,所以才会有近年来民族主义逐渐的抬头。如果一个人找不到保卫国家的理由,那么他就只好转而去保卫自己的民族,那至少包含了和他比较相近的遗传基因。

  我一定要保卫我的家人,至少。所以,我会就这个问题好好的想一想。

2006-11-07

我与香烟的故事

  众所周知,我不吸烟的。而且若遇见别人喷出的烟雾,则是捏鼻就躲。这般的程度,其实全“归功”于小时候的一个事件。

  小时候的自己,无论大人怎么教育,总是对吸烟抱着一种好奇的态度。虽然知道那不是好东西,但是那么多大人都吸,吸得津津有味,电视上的叔叔也吸,吸得酷酷地很有型,因此自己总是想去亲身尝试一番。于是,有一天,我和表妹约定,去偷偷捡一支烟头来尝一下看到底是什么感觉?
  记不清是哪一年,不过既然我表妹会走路也会说话,那至少也是我四岁以后的事情了。要拉上还不太懂事的小表妹,自然是有着很卑劣的想法——若是因此被大人责怪,至少还有个垫背的。表妹那时还唯我马首是瞻,所以乖乖地和我一起躲在电线杆后面,等待着那烟屁股的出现。当时我和她商量好,我先吸,若是不错,就她再来。
  来了……来了,我看见一个家伙吸着烟经过我家门前。手一扬,烟头扔在了路边。扔在石板上,干燥的石板,因此烟头很“新鲜”——我是这样认为的。长度也还不错,起码离过滤嘴还有那么一截。于是我飞也似地跑了过去,把它捡了起来,当然,还有小表妹跟在后面。

  沉住气,学大人们的样子,含在嘴上一吸……

  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?其实今天的我,已经不十分记得了。只记得那是一种很难受的味道。郁闷!难道我谋划了这么久,处心积虑想要尝尝的就是这个怪味?!呲牙咧嘴的我,一把将它扔进了阴沟。表妹看见我这般模样,当然也是打消了想要尝试的念头。
  而我自从那时起,对于香烟这种东西,也就完全没有了半点好感。也许这就是一种心理“免疫”吧?或者要说“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”也未尝不可。总之我这辈子也不可能再去学会吸烟了。

  并且,也许也从那时起,我就不再对所谓的宣传当真了。亲眼看着那么多人吸,吸得那么爽。电视里有人吸,亲人中也有人吸。但这“香”烟却居然是这个狗屁味道!这种事情尚且如此,那么其它的宣传更没必要去相信。
  我也不再因为好奇而犯险了。若是小时候被烧伤过,一辈子都会记得玩火很危险。从某种意义上,我要感谢我的这次经历。因为它,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成为烟民,不可能去碰毒品,不会去玩那些濒死游戏,也不会去搞传销。
  嗯,再次感谢!